Workflow
CHUNHUI INTELLIGENT CONTROL(300943)
icon
Search documents
春晖智控(30094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0-27 08:47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春晖智 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 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应 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 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的董事候选人人选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 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 ...
春晖智控(3009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 董事 1 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经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原则 上应针对具体事件或有具体金额限制 ...
春晖智控(300943) - 财务会计制度
2025-10-27 08:47
财务会计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 算和财务管理,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 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性文件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内 部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态,为经营活动提供 决策支持。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进行信 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可 根据本制度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公司的财 务管理办法。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公司经理对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健全建立、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 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 ...
春晖智控(3009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非经 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制 度等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 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涉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 ...
春晖智控(300943) -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的投资者 关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新闻 媒体、投资者、证券机构等特定对象的新闻采访、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 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 认同和支持的工作。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 息的机 ...
春晖智控(3009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 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 ...
春晖智控(30094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信息及其他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人员、部门、机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三条 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财 务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及指定的联络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办公室报 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事项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负有重大事项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 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信息报告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了解到公 司应披露的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公司将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内部报告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公 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及时和准确。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 对公司负有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义 ...
春晖智控(30094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修订)
2025-10-27 08:47
第一章 总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8 号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也 不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保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 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参照 ...
春晖智控(30094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并担任召集人,召 集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经由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 ...
春晖智控(30094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7 08:47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 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 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 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行为,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