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Y-OUT Planning (300989)
Search documents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8: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 会秘书依法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 ...
蕾奥规划(3009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08: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 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常务 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依 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行使职权;财务总监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 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 关法律、 ...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8:3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 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 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 ...
蕾奥规划(3009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8:31
(二)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50%,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促进各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 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 资格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两种形式: (一)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 100%的子 ...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08:3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市蕾奥 ...
蕾奥规划(3009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8: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 ...
蕾奥规划(300989) -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0 08: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能,贯彻落实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作为董事会领导 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决策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执行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人。 第四条 执行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执行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 ...
蕾奥规划(3009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8: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 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第 1 页 共 7 页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 开发 ...
蕾奥规划(30098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8: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 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四)公司控股股东、 ...
蕾奥规划(300989)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0 08:30
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 拟增加经营范围(加黑字体),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区域与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旅游策 划与规划;交通规划设计;园区运营与管理咨询;城市信息系统研究与应用咨询;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 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