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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3010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对外担保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按规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 ...
江苏博云(3010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 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其他国 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事件的知情人具有约 束力。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相关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 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 具体协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公司各 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 的负责人,对提供的信息披露基础资料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 ...
江苏博云(3010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 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依照本制度第三条 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 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 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 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 (二)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 ...
江苏博云(301003) -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的境外投资行为,加强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境外投资事项是指在 境外从事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其他投资项目。 第四条 公司全面落实对外投资报告工作,强化投资主体报告责任,实现境外投资事前、事 中、事后关键环节信息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并按相关流程规定履行外部报告等程序。 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列入国家相关部门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禁止 类的项目,公司一律不得投资。 第六条 公司相关投资决策人员应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公司流程,投资项目所 1 第三条 境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引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聚焦主业,注重境 ...
江苏博云(3010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 ...
江苏博云(301003)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 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 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舆情管理制度 1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是公司各类舆情(尤其是媒 ...
江苏博云(3010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江苏博云塑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
江苏博云(30100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合理保证年报披露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 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 ...
江苏博云(301003) - 利润分配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 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利,不断完 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法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箱、互动平台等)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 ...
江苏博云(301003)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8 08:00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将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博云"或"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核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5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5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 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