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Boiln Plastics (3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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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301003.SZ):上半年净利润5590.03万元 拟10派3元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18 08:07
格隆汇8月18日丨江苏博云(301003.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亿元,同 比下降8.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0.03万元,同比下降1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58.81万元,同比下降12.45%;基本每股收益0.58元;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江苏博云(301003.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5590.03万元,下降19.37%
智通财经网· 2025-08-18 08:04
江苏博云(301003.SZ)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86亿元,同比减少8.01%。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0.03万元,同比减少1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5658.81万元,同比减少12.45%。基本每股收益为0.58元。此外,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3元(含税)。 ...
江苏博云(301003)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18 08:01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博 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江苏博云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5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 万元,扣除承销 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 民币 9,3 ...
江苏博云(3010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股东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额外的利益。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 | | 第一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运行,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 ...
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
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博 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
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江 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 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公司职工人数 达到 300 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 ...
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8 08:00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一) 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 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三) 按绩效考核标准、流程体系原则;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 ...
江苏博云(3010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08: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即提名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