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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3010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 ...
迈拓股份(3010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迈拓仪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 ...
迈拓股份(3010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必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中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
迈拓股份(30100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禁止性情形;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情形; 1 (四) 具备良好的道德 ...
迈拓股份(3010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 ...
迈拓股份(3010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13:0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 ...
迈拓股份(3010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3: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落 实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董事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以 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董事不代表任何一方股东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董事个人不得代表董事会,未经董 事会授权,不得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具有 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 ...
迈拓股份(3010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 ...
迈拓股份(3010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3: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 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 信息;审核公司的内控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并由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委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 ...
迈拓股份(3010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熟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