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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0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 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 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
争光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0 10:0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
争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0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争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0: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 ...
争光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3-11-20 10: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争光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 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 元和日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 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 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 ...
争光股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11-20 10:0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本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 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和日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 ...
争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0 10:0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 募集资金项目开展、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理财收入利息)和不超过人民 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
争光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1-20 10: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争光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争 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333.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6.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033.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09,997.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
争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1-20 10:0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募 集资金项目开展、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理财收入利息)和不超过 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 ...
争光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1-20 10:0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 修订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 | |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 | |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第三十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