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an Hengguang Technology (3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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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为了规范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恒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决策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注册会计师 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有实际承担能力,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总裁无权决定对 ...
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查 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
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 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三条 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两名独立 董事。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三)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还应当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了除董事以外的职务);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总裁、副总裁、执行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
恒光股份(3011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南恒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
恒光股份(3011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 ...
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5 10:02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高 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湖南恒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及行使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 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 人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 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或几个董事单独决策。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会成员在会 议闭会期间行使除《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以外的部 分职权,但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1-25 10:0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 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部 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如下制度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详见附件。除所列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 ...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5-11-25 10:0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正 蛟先生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但将导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正式选举产生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之前,李正蛟先生 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李正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洪 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投资")间接持有恒光股份 537.90 万股。李正蛟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 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李正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正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 ...
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11-25 10:0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及子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于 2026 年度开展商 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和产品的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尿素、 铝锭、甲醇、烧碱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相同的币种。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