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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2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6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32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6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52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56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7 | | | 第一节 | 通知 | 58 | | 第二节 | 公告 | 59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60 |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62 ...
武汉天源(3011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武汉天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 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和《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 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 ...
武汉天源(3011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 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应当将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以 及利用他人账户所持本公司的股份,以及通过转融通出借但尚未归还或者通过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卖出但尚未购回的股份合并计算。 公司的董事、高级 ...
武汉天源(301127)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 ...
武汉天源(3011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3:08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1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 ...
武汉天源(30112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公共事务管理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1 第一条 为提高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武汉天源(3011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6 13:0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部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 ...
武汉天源(3011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当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事务中心负责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统一负责对监管部门、证券公司、 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 ...
武汉天源(30112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 ...
武汉天源(30112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和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