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han Tianyuan(3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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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 ...
武汉天源(3011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天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
武汉天源(30112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 ...
武汉天源(3011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 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 ...
武汉天源(30112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履行好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天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 ...
武汉天源(3011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 子公司除外)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 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 设控股、参股子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 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企业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和证券投 资等,不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投资等对内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 ...
武汉天源(30112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 ...
武汉天源(301127)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总裁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天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承担管理职责的总 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义务、职权等工作细则另行规定,不在本细 则中列出。 第三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裁对董事会 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常务副总裁一名,并设副总裁若干名。公司总裁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提名和任免程序如下: (一)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公司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 ...
武汉天源(3011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 ...
武汉天源(3011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 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 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