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ON ECO-VALVE(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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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冠 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 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 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 ...
冠龙节能(301151) -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够 及时、准确地收集经营管理信息,并确保信息在内部各管理层之间的有效沟通和 充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冠龙 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部信息传递,是指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通过内部报 告形式传递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公司依据发展战略目标、年度经 营计划和风险控制等要求,针对各管理层级对信息需求的详略程度,建立的内部 报告体系。 第二章 内部报告的形成 第五条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目标、年度经营计划、风险控制和绩效考核的要 求,将内部报告作如下分类: 第八条 信息收集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审核、筛选和鉴别,关注其 在事实与时间上有无差错、是否合乎逻辑、是否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人,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2 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
冠龙节能(30115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陆洋)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陆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 司重大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陆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11 月出生,博士学历,材 料工程、管理工程、金融学和应用经济学专业背景。1982 年 7 月至 1985 年 2 月 任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任学生会秘书长;1985 年 3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职 于南京晨光机器厂,任工程师;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2 月为南开大学金融学 系博士后;199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2 月为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2001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复 ...
冠龙节能(30115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的资金。 第三条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董事长及 1 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出 ...
冠龙节能(30115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4-24 15:43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 "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 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 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