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Haili Wind Power Equipment Technology (3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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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且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息的机 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同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 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过半数委员须为公司独立 ...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 ...
海力风电(30115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 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 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管理、使用、 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应当明确募集资金使 ...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3 名, 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辞任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
海力风电(301155)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 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 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 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 展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
海力风电(3011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 ...
海力风电(3011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决策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收购股权,出售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 产; (二)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 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二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无形 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法律、 ...
海力风电(3011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 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 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 (四)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 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 ...
海力风电(3011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1 11:3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江苏海 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 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 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进程。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