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MOBITECH TECHNOLOGY(30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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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3011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01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毓恬冠 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情形(本制度中统称为"离职")。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辞任、高级 ...
毓恬冠佳(301173) -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 资行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投融资风险,保障投融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行为的决策权限及程序按照公司相应 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 公司投资活动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方式、 从一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配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包括向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第二条 本 ...
毓恬冠佳(30117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和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 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
毓恬冠佳(30117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原则。对于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之 审议、审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董事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执行回避制度; (四) 关联交易定价应不明显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必须坚持 依据公开及市场公允 ...
毓恬冠佳(3011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 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 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原则:公司保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二)贡献与薪酬相对应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及"权、 责、利"相结合的因素确定薪酬;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 则;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
毓恬冠佳(30117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 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 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以及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为 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 秘书。 第四条 担任 ...
毓恬冠佳(3011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毓 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 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 持,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业务规 ...
毓恬冠佳(30117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毓恬 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等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 ...
毓恬冠佳(30117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08:45
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5-039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其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
毓恬冠佳(30117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9月)
2025-09-29 08:45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 | | |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 1 |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 | | 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 | |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