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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 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联络人作为信息的直接掌握者,有义务作为信息报告人(以 下简称"报告人")及时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 ...
逸豪新材(3011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的债务向 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
逸豪新材(3011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赣州 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 (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 ...
逸豪新材(3011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 挂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 ...
逸豪新材(3011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 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
逸豪新材(301176) -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25-11-18 11:02
(2025 年 11 月)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财务总监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或解聘,任 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财务总监负责监督、管理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财务总监应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认真 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 第六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投资者和职 工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 ...
逸豪新材(3011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该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逸豪新材(3011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11:02
(2025 年 11 月)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
逸豪新材(30117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 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报董事会 批准。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该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 ...
逸豪新材(301176)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 交易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金融衍生品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 金直接或间接投资金融衍生品,公司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金融 衍生品投资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九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合约品种、规模与方向应当与业务背景和资金流相 匹配,合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业务合同规定期限。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远期、期货、掉期(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