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nzhou Yihao New Materials (30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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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 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1 (二)提高公司经 ...
逸豪新材(3011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 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 ...
逸豪新材(30117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赣州逸豪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 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 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照相关规定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 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可能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 ...
逸豪新材(30117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逸豪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要求; ...
逸豪新材(3011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
逸豪新材(3011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11:02
第一条 为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行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东会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当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 时股东会。 第五条 公司召开 ...
逸豪新材(301176)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700754225484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 通过,并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26.6667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anzhou Yihao New Materials Co., Ltd. ...
逸豪新材(3011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的债务向 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
逸豪新材(3011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 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联络人作为信息的直接掌握者,有义务作为信息报告人(以 下简称"报告人")及时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 ...
逸豪新材(3011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18 11:0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赣州 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 (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