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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Zeyu Intelligent Electric Power (30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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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30117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对外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 金,明确职责,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 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 司章程》之规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相应的公司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调整计划,组织公司相关部 门参与研究及拟定对外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对外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 营性投资、股权投资、租赁、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项目进行策划、预选、论证、 和筹备,并组织编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需要由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投资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和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 ...
泽宇智能(3011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江 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 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二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所确定的地 点。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为 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当 ...
泽宇智能(3011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 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决定设立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定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召 集人)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召 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 ...
泽宇智能(301179)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泽宇智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 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当保证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相关权责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和控制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 ...
泽宇智能(3011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 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承担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1 (三)被中国 ...
泽宇智能(301179)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 执行。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
泽宇智能(3011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 决定设立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定、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
泽宇智能(301179)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 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部分用语的含义: (一)"母公司":指公司,即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 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企业。 (三)"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公司。 (四)"分、子公司管理",是指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分、子公司设立、 运营及退出等过程中与股东权利有关事务的管理行为。 6、变更公司形式或公司清算等事项; 7、修改《公司章程》; 8、公司认定或分、子公司认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1 第三条 ...
泽宇智能(30117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 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 除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 ...
泽宇智能(30117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1:12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 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 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 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 列顺序分配: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