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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Longway Electronic Machinery (3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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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威股份(3012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9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保证担保业务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满足信息披露的需要;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 并简称"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 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 的反担保金 ...
朗威股份(301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9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1 名职工代 表 ...
朗威股份(3012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9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 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朗威股份(30120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1:59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第五节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目 录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 第一节 通知 . | | 第二节 公告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 ...
朗威股份(30120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用途,公 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五条 董事 ...
朗威股份(3012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9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 ...
朗威股份(30120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9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 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职责 ...
朗威股份(3012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9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 ...
朗威股份(3012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9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由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 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 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 ...
朗威股份(30120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9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 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了出现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 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