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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5 09:25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主持人:董事长戈浩勇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5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
纽泰格: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5 09:25
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师、常潇斐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 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2281006/FC/pz/cm/D1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和召 ...
纽泰格: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解押的公告
2024-01-23 08:43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2,007,250 | 99.9863 | 57.405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注: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可转债总数量 3,496,621 张计算所得,以上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盈八实业有限公司和淮安 国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盈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纽泰格: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 义务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具备相 应任职条件和资格,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有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从业经验;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 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 ...
纽泰格: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 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 ...
纽泰格: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1-19 10:17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电话:0517-84997388 传真:0517-84991388 电子邮箱:ntg-bd@jsnt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299 号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财务总监 沈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沈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义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沈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具备与董 ...
纽泰格:内审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 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1 (一)遵循国家法 ...
纽泰格: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的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 15 日, 并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纽泰格: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2 (八) 决定公司人员的招聘、奖惩; (九) 决定公司日常工作的重大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价格、未达 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等; (十)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 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 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 总经理不在时, 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 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正确 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 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 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 指标, 推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 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 标的完成; (三)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注重分析研 究市场信息, 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 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 力和竞争能力; (四) 采取切实措施, 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 提高 经济效益, 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抓好消防工作, 认 ...
纽泰格: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9 10:17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