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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3 11:37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 (五)公司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 ...
普瑞眼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3 11:37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普 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 等)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 ...
普瑞眼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3 11:37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 员的有关资料的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1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
普瑞眼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3 11:34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普瑞 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 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普瑞眼科: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4-23 11:34
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0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凌云女士 因在境内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家数超过三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慎重考虑,陈凌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职务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至2025年 10月9日。辞职后,陈凌云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陈凌云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且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凌云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凌云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凌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凌云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凌云女 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 ...
普瑞眼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4-23 11:34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本工作细 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事项的 会议。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时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
普瑞眼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1:3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 对普瑞眼科董事会《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所 属全资、控股(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 ...
普瑞眼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1:34
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0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 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 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德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 ...
普瑞眼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11:3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1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353 号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普瑞眼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普瑞眼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第 1 页 共 11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普瑞眼科: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3 11:34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 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普瑞眼科 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 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