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nPlus(301257)
Search documents
普蕊斯(30125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普蕊斯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防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行为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除外) 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本制度所称的控股股 ...
普蕊斯(3012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 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 ...
普蕊斯(30125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 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 ...
普蕊斯(3012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
普蕊斯(301257)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普蕊斯(上海)医 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
普蕊斯(3012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应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董事会 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 ...
普蕊斯(3012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 ...
普蕊斯(3012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公司章程附件一: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条 为规范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普蕊斯(3012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第一条 为规范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蕊斯 (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 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附件二: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设职 工代表董事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 ...
普蕊斯(301257)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09 11:0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零二五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