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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约1476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7 10:14
每经AI快讯,恒工精密(SZ 301261,收盘价:80.98元)10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使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约1476万元,并使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末的资产净 值相应减少。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确认,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 中反映。 2024年1至12月份,恒工精密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铸铁件生产及加工行业占比100.0%。 截至发稿,恒工精密市值为71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独家丨民营船王入主杉杉集团横生枝节 重整联合体浮现神秘组局人 (记者 曾健辉) ...
恒工精密(301261)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2025-10-27 09:18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 ...
恒工精密(301261)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27 09:18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0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工精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10 月 27 日 为首次授予日,以 46.0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7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5.8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
恒工精密(30126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09: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1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 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工精密")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
恒工精密(30126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10-27 09:1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致: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担任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行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 ...
恒工精密(3012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 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 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证券事务部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立即通 知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 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或证券监管部门提出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 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如果提议递交证券事务部后,董事长不能履 ...
恒工精密(3012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北 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 ...
恒工精密(3012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 批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地披露本次股东会提案的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
恒工精密(3012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为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五)与 ...
恒工精密(3012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09:17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 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部门。 1 为了加强对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 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