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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4-03-07 12:1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推动公司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企业科技创新激励分配机制、健 全企业自主驱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业务骨干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风险共 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经营管理层与核心员 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团队凝聚力,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落 地,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特制定《慧博 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
慧博云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2024-03-07 12:19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15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7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 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余浩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余浩先生持有99%股权且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和余浩先生持有46%合伙份额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北京慧博创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同受余浩先生控制,与余浩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前,余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9.29%的股份。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为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余浩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 ...
慧博云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7 12:19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1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人工 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 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
慧博云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07 12:1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博云通)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慧博云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 ...
慧博云通: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2024-03-07 12:19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存在任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人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违反上述确认及承诺,本人因减持所 得收益将全部归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关于认购对象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 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7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余浩先生作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 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 年3月8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14 慧博云通 ...
慧博云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3-07 12: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张国华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 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1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 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 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慧博云通: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4-03-07 12:1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80,000 万元,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 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三年内,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的申请及使用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17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 银行名称 | 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 期限 | 融资方式 | | --- | --- | --- |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
慧博云通: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3-07 12:1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 --- | ---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 | | | | 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 | 是 | | | 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 | | | 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 | | | 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 | | | | 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 | 是 | | | 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 | | |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及其计算方 | | | | 法的说明 | | | |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 | | 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 | | | | 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慧博云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3-07 12:1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 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 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行 业发展趋势及资金需求情况,在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 ...
慧博云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4-03-07 12:19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 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0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 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事宜承诺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