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ingatron(301329)
icon
Search documents
信音电子(30132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
信音电子(3013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 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 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程序 ...
信音电子(3013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信音电子(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 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 可能涉及股价 ...
信音电子(3013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存储、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 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 ...
信音电子(3013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免。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 ...
信音电子(3013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3:06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力对等原则。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信音电子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音电子(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五条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 ...
信音电子(3013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非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 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 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 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为公司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 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 ...
信音电子(301329)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 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信音 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信音电子(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审计委 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 ...
信音电子(3013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信 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 事件或者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 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 关资料。 第四条 ...
信音电子(30132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音 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运作适用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准 备相关材料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