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jiang Defu Technology (3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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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08-09 12:37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753.021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226 号)。发 行人股票简称为"德福科技",股票代码为"301511"。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8.00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6,753.0217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公司股 ...
德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8-02 13:08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 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 [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 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 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 协发[2023]19号)等 ...
德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7-24 13:10
g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 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5-19 23:10
g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 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 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