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VAPEL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3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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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11-14 12:37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 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VAPEL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 号核达中远通 A 座 厂房 1 层-9 层、B 座 1-7 层、C 座 1-9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
中远通: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3-11-14 12:37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序号 | 相关承诺 | 页码 | | --- | --- | --- | | 1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 1-18 | | |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 | 2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19-30 | | 3 | 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 31-34 | | 4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35-38 | | 5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39-47 | | 6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48-49 | | 7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50-56 | | 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 57-58 | | 9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59-74 | | 10 | 中介机构承诺 | 75-78 | | 11 | 股东信息披露承诺 | 79-80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4 33 35 ...
中远通: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3-11-14 12:3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1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组成成员 主任委员 战略决策委员会 吉学龙、张学军、王建优、黄洪燕 罗厚斌 提名委员会 张蕾、沈传文 王建优 审计委员会 徐文浩、王建优 黄洪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学军、黄洪燕 王建优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其他 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履行职责,在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 (以下无正文) 2 ...
中远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3-11-14 12:37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化运作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的权利、股东 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同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 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自股份公司设立 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28 次股东大会,各次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 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化运作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董事的职责、权限 及董事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同时《董事会议事规则》针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制定 了详细的规则。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负责。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 ...
中远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3-11-14 12:3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25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ov.cn/ C C C O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年1月1日 至 2023年6月30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i Í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6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50 | | וו |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 | C n 0 0 ()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核达中远通)财务报表,包括 2020年 12月 31 目、2021 年 12月 ...
关于同意中远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9-11 07:3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20〕5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证监许可〔2023〕1533 号 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7 12 ...
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9-06 11:52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0136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3年7月12日 【打印】 【关闭窗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 ...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6-29 11:06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 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VAPEL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 号核达中远通 A 座 厂房 1 层-9 层、B 座 1-7 层、C 座 1-9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