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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11-10 10:32
| 17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数量的20% | 是 | | --- | --- | --- |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权激 | 是 | | | 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 | | 19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 | 是 | | | 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 是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 | | | | 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 | 是 | | | 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 ...
骏鼎达(301538)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2025-11-10 10:32
证券简称:骏鼎达 证券代码:301538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3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由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
骏鼎达(301538)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11-10 10:32
证券简称:骏鼎达 证券代码:301538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由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 ...
骏鼎达(3015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11-10 10:32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 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行了 ...
骏鼎达(301538)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11-10 10:32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58 2025年11月 | 第一节引言及声明 | | 3 | | --- | --- | --- | | 释义 5 | | | | 第 二 节 文 | 正 | 7 | | 一、 | | 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7 | | 二、 | | 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9 | | 三、 | |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22 | | 四、 |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24 | | 五、 | |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25 | | 六、 | |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5 | | 七、 | |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25 | | 八、 |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26 | | 结论意见 26 | | 九、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引言及声明 致:深圳市骏鼎达新 ...
骏鼎达(30153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11-10 10:3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 及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 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 关系或聘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 核工作。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 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
骏鼎达(30153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志峰)
2025-11-10 10:30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44 提名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唐志峰 为深圳 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
骏鼎达(30153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小平)
2025-11-10 10:30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沈小平 为深圳 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
骏鼎达(301538)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1-10 10:30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 到公司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 先生自 2020 年 01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 定,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的辞职将在公 ...
骏鼎达(30153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小平)
2025-11-10 10:30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沈小平 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