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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 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七)修改 ...
骏鼎达(3015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 ...
骏鼎达(30153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 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 率及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之"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公司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 有关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 ...
骏鼎达(3015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公司指 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除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外,其他主体不得对外发布 任何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骏 ...
骏鼎达(30153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 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 ...
骏鼎达(3015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 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 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新增的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 1、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中持股比例 ...
骏鼎达(3015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深 ...
骏鼎达(3015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 免披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并接受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第四 ...
骏鼎达(3015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深圳 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事长一人。 第五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 ...
骏鼎达(30153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 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市骏鼎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授权 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 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对互动易平台信息发 布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总体要求如下。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一) 公司应当注重诚信,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