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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5 11:3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本公司各内部 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检查和监督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董事 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 第八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 ...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7-25 11:3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5 11:3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蓝 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 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 员; (三)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 露事务工作人员; (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25 11:3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5 11:3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 ...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25 11:3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在董事选举 中推行累积投票制。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公 司选举两名及以 ...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7-25 11:3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 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发 ...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5 11:3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如因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 缺额后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 ...
蓝宇股份(301585) -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
2025-07-25 11:3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 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 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不得使用他人名义或账户。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得影 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单纯的套利交易。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额度及审批权限 第六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应当按照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有关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蓝宇股份(30158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7-25 11:30
证券代码:301585 证券简称:蓝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敏虎为浙江蓝宇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二届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