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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股份(30158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 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武进中瑞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 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 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二章 担保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一)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六条 申请担保人应具备以下资信条件,公司方可为其提供担保: (一)具有独立法 ...
中瑞股份(3015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通 ...
中瑞股份(3015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 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 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常 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 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公司董事会的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 1 ...
中瑞股份(3015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9 10: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履 ...
中瑞股份(3015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立 ...
中瑞股份(3015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 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瑞股份(3015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武 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二)发生或拟发生达到以下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五条 ...
中瑞股份(30158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审计部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打击和报复。 ...
中瑞股份(30158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
中瑞股份(3015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 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 会秘书。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董事会有关制度及本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