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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股份(3015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武进中瑞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
中瑞股份(3015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 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由公司董事组成,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职权、作出决议,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及本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行使职权、作出决议违 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 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 ...
中瑞股份(3015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 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股东 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普通提案权 公司召开股东会,以下人士或机构有权提出提案: (一)董事会; (二)审计委员会; (三)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提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条 目的 (一)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股 东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召集人。 提案应按照以下程序提交: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
中瑞股份(30158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资金管理,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 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 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制度所 称的关联方根据《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 ...
中瑞股份(301587)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 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 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公司管理层负责管理公司投资事项,负责公司投 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1 ...
中瑞股份(3015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 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设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其中,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 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公司经营层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 ...
中瑞股份(30158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
中瑞股份(30158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公司并表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须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理财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 个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 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 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 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或闲置的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使用进度,不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 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 构,交易标的必须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 ...
中瑞股份(3015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由公司董事组成,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及本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决 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 名。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
中瑞股份(3015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9 10: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相关事务负责部门;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确保信息披露的公正性,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同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