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han Guide Technology(301633)

Search documents
港迪技术(30163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3 13: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港迪技术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凤伟俊 | 联系电话:010-5901396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妍 | 联系电话:010-5901396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 | |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次 3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 是 | | 致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港迪技术(30163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3 13:15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7-457 号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港迪 技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港迪技术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
港迪技术(30163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23 13:15
目 录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港迪技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港迪技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港迪技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港迪技术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3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4—7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
港迪技术(3016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武 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 1 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在其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越权; (二)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 要求; (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交易合 同; (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 益的活动; (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非法收入,不可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一)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
港迪技术(30163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1 及信息披露要求。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 ...
港迪技术(3016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加强公司银行信用与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 ...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 ...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一条 为促进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 ...
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 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做到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具有能 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审 ...
港迪技术(301633)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3 13:1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公司股份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40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44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44 |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由武汉港迪电气传动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