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4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泰国际因经营需要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 行香港")签订银行授信协议。中泰国际之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泰金融服务将提供 担保函以支持银行授信协议。该担保函设定了担保人(中泰金融服务)对被担 保人(中泰国际)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4.50亿等值港元。担保函签署日期为 中泰金融服务将对中泰国际提供以下担保:中泰国际与华夏银行香港签订 的银行授信协议下的付款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4.50亿等值港元。担保方式为一 般保证担保,是持续担保,直到清偿所有的债务,担保类型为借贷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023年6月16日,公司2022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 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确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4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 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 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由公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 会通知中,应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 股东)、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大股东在买卖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 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披露管理办法》、 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江苏联瑞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 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 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 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远期结售业务汇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 售汇业务,有效防控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 的条款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 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 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第五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能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 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所有业务环节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开展的审计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 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 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3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或董 事会办公室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的事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 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3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
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要求,并参照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 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五)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推动公司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