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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配近30年A股监事会谢幕 审计委员会登场,上市公司治理体系迈入新阶段
郭晨凯 制图 截至目前,已有超5400家A股上市公司完成或启动取消监事会的程序——这一运行近30年的公司治 理"标配"即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记者 高志刚 随着2026年1月1日监管大限临近,A股市场正经历一场静水深流的制度变革。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5400家A股上市公司完成或启动取消监事会的程序 ——这一运行近30年的公司治理"标配"即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此次调整并非简单做减法,而是一整套制度协同的深度优化。"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顾问林晓辉在接受 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市场对专业人士的履职要求显著提高,既带来了治理脱虚向实的 动力,也施加了前所未有的责任压力。" 她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将会出现一批治理成效突出的优秀范例,为全市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当然,在运行初期,也不可避免会出现摩擦与挑战,需要监管部门、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总结完 善。 多家公司"压线"推进 12月15日晚,多家上市公司集中发布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安车检测、荃银高科、科大讯飞、三 诺生物、联创光电等至少10家上市公司集中公告,将于12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取消监事会、修 订公司 ...
三诺生物: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15 14:17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5日晚间,三诺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三诺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15 13:51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5日晚间,三诺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三诺生物:2025年12月31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15 13:13
证券日报网讯12月15日晚间,三诺生物(300298)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 ...
三诺生物: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5 10:54
每经头条(nbdtoutiao)——中标企业频频弃标 大型医疗设备采购有何难言之隐? (记者 王晓波) 2025年1至6月份,三诺生物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医疗器械占比99.66%,其他占比0.34%。 截至发稿,三诺生物市值为92亿元。 每经AI快讯,三诺生物(SZ 300298,收盘价:16.45元)12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第二十 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文件。 ...
三诺生物(30029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2-15 10:47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 限,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第一条 为规范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 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诺生物传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
三诺生物(30029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5 10:47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 或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导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 职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 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 ...
三诺生物(3002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15 10:47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和严格管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1 信息泄露。公司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适用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 ...
三诺生物(30029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5 10:47
(2025 年 12 月)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责任,强化内部管理与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与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风险合规与审计部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 ...
三诺生物(30029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5 10:47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