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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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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000100)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03-03 15:0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申万 宏源承销保荐")作为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 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1、上市公司聘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 ...
TCL科技(00010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5-03-03 15:00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3、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5、聘请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除上述聘请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的情况。 特此说明。 个人的说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 21.531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如下中介机构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
TCL科技(000100)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3 15:00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一、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重大产业基金"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星半导体"或"交易标的"或"标的公司")21.5311%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或"本次购买资产"),并 ...
TCL科技(000100) -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3 15:00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充分的调研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本次交易的各项要 求及条件。 二、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体方案 一、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
中兴通讯(00006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2-28 12:0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兴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07912_H02号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页无正文)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安永华明(202 ...
中国铝业(601600) -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02-28 12:02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4年度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目 录 | | | 页 | | 次 | |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 | - | 4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5 | - | 6 | | | 合并利润表 | | 7 |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 9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 11 | | | 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 13 | | | 公司利润表 | | 14 | | | |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 | - | 16 | | | 公司现金流量表 | 17 | - | 18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 | - | 92 |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6849_A01号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 财 ...
中兴通讯(000063) - 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吴君栋)
2025-02-28 12:0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吴君栋) 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简称"独立董事"),本人吴君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因连任中兴通讯独立董事时间达到六年,任期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届 满。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我作为独立董事在法律方面拥有专业资历以及丰富经验,在履职过程中充分 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22 次董事会(其中 6 次以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召 开,16 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 东大会 1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我对 2024 年度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反对或弃权。 ...
中兴通讯(000063) - 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庄坚胜)
2025-02-28 12:02
二○二四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庄坚胜) 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简称"独立董事"),本人庄坚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我作为独立董事在法律、合规等方面拥有专业资历以及丰富经验,在履职过 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 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庄坚胜先生,1988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于 1991 年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外高 桥保税区开发股份集团公司、普华永道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 律师事务所;自 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贸易合规与税务关税 业务主管合伙人;2020 年 6 ...
中兴通讯(000063) -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2-28 12:0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五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 证券相关业务服务 ...
中兴通讯(000063) - 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蔡曼莉)
2025-02-28 12:0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蔡曼莉) 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简称"独立董事"),本人蔡曼莉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因连任中兴通讯独立董事时间达到六年,任期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届 满。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我作为独立董事在财务方面拥有专业资历以及丰富经验,在履职过程中充分 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 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1 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 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