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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第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 免情形,可以不再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交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北京 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7 09:46
1 第四条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 一领导和管理: (一)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方法和 流程,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出现、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极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项,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证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第三条 董事会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 从严控制,确保授权合理、可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不得授予被授 权人。 1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科学配 置决策权力,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 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 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其职权中的部分经营管理权限授予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总经理(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行使。 (二)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有 关规定,并限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7 09: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经理工作和经营管理层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国际 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 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 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决议,总经理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汇报 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本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1 (一)具有丰富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7 09: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 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 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 1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7 09: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不少于三分之一,可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监管规则适用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 则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及其 有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1 未经董事会批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7 09:46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 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 形。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 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 ...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7 09:4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 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