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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3004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称"《监管指引第 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
伊之密(3004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调动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上市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1 ...
伊之密(3004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Xi{\cal O}\,{\underline{{{-\mp}}}}\,\Xi\,\rlap{/}{\mp}\,\rlap{/}{\mp}\,\rlap{/}{\mp}\,\rlap{/}{\mp}$$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 ...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 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即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独立 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
伊之密(30041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 ...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 ...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并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董事会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委员会任期与董 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 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
伊之密(3004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 ...
伊之密(3004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 职工代表董事。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 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