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药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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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药(3003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和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 第三章 职责权 ...
*ST长药(3003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管理规定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务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 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 规定 ...
*ST长药(30039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的保密协议、承诺函等材料,由公司董事会秘 书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利用所知悉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正式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 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相关内容。 第三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 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四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 的,应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信息保密和避免内幕交易的义务,要求 对方回函确认,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
*ST长药(3003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 上全体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 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通过。 第七条 ...
*ST长药(3003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上 市公司投资价值,同时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能 力。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
*ST长药(3003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使独立董 事更有效地履行职责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和通知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应当 ...
*ST长药(3003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ST长药(3003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 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 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因公 ...
*ST长药(30039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 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ST长药(300391)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6 12:02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六月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913707007392666598。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677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7 万股,于 201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