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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09: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创新新材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 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标的资产未实现2024 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 王伟(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将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351,363,722 股股份向公司补偿。2024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将由公司以人 ...
莱伯泰科: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5:08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5 月 1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 ...
阳光诺和: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2:29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理办法》 (以下简 称《回购股份指引》)等法律、法规、 京天股字(2025)第 328 号 致: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 涉及的差异化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 ...
紫金矿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2:29
根据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 润分配实施公告前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 A 股总股本 20,588,733,940 股,扣 除 A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64,316,000 股以及公司待回购注销的 30,600 股后,即以 20,524,387,34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5,746,828,455.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电话: (86591)88065558 传真: (86591)88068008 网址:www.zenithlawyer.com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5〕第 101 号 致: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
赛科希德: 中伦: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2:2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文件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所 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 (1)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 (2)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实的; 法律意见书 (3)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4 ...
赛科希德: 赛科希德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2:24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每股现金红利0.33元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5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 106,142,4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 2,172,456 股后的股份数 为 103,969,94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310,081.5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
宁水集团: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1:30
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水集团")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本 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本所律师在进 行法律审查时,公司向本所作出如下保证:公司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 ...
台华新材: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1:3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称"《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称"《回购股份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 1000 传真: (86-10)5809 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进行了法律审查,并就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相 ...
金田股份: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0:38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BEIJING X.H.LAW FIRM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 6 号富力摩根中心 E 座 901 室 邮编:100050 电话:(8610)59362077 传真:(8610)59362188 网址:www.xhlaw.cn 鑫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审阅了金田股份与本次差异化 ...
广大特材: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0:34
天禾律师 广大特材差异化分红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1132 号 致: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大特材"或"公司")的委托,就广大特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 化分红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三、在有关事实无法获得其他资料佐证或基于本所专业无法作出核查及 判断时,本所不得不依靠广大特材及有关人士、有关机构单位出具的证明文 天禾律师 广大特材差异化分红法律意见书 件、说明性文件或专业性文件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已得到广大特材及 有关各方的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法律文件和资料(包括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 所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