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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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股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 增资以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莱 微"或"标的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前的波动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元/股) 上证指数 (000001.SH) 申万综合III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 0.71% 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首次公告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期间(2025 年 4 月 1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该期间公 司 股 票 价 格 ( 股 票 名 称 : 综 艺 股 份 , 股 票 代 码 : 600770.SH ) 、 上 证 指 数 ...
综艺股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拟通过增 资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323.3494 万股股份,同时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李大威将 其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 828.7109 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 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 50%,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 查意见: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等方面法律 和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 ...
综艺股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重组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未曾因 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 近 36 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 市 ...
致尚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4:16
Core Viewpoint - The transaction involves Shenzhen Zhishang Technology Co., Ltd. acquiring 99.8555% of Shenzhen Hengyang Data Co., Ltd. through a combination of issuing shares and cash payment, aligning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enhancing the company's operational capabilities [1][2][3]. Compliance with Regulations - The transaction adheres to national industrial policies and legal regulations regard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nd management, anti-monopoly, and foreign investment [2]. - The assets involved are evaluated by a qualified institution, ensuring fair pricing and protection of shareholder rights [2]. - The ownership of the assets is clear, with no legal obstacles to transfer, and the transaction will not jeopardize the company's listing status [2][5]. Financial and Operational Benefits - The acquisition is expected to improve the asset quality and financial condition of the listed company, enhancing its operational sustainability and independence [3][4]. - The transaction will not introduce unfair related-party transactions or significant adverse competitive impacts [3][4]. - The acquired assets are operational and will be integrated into the company's existing business, creating synergies [5][6]. Strategic Integration - Post-acquisition, Hengyang Data will become a subsidiary, contributing to the overall strategic layou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listed company [3][8]. - The integration will enable a transition from "data transmission" to "intelligent data transmission and processing," enhancing competitiveness in the data communication and computing sectors [6][7]. - Both companies will share R&D resources, optimize technology investments, and accelerate new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eading to cost savings and improved efficiency [6][7]. Customer and Market Synergies - The customer bases of both companies overlap, allowing for enhanced procurement relationships and cost reductions through increased purchasing volumes [7][8]. - The collaboration will improve service efficiency and quality for existing customers while expanding into new market segments [8].
致尚科技: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4:16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公告文件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矿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问"、( 五矿证券")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致尚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4:16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 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释义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恒扬数据股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 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 44 名股东购买 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 99.855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其他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 ...
致尚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4:1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 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
致尚科技: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4:1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 44 名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 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 "标的公司")99.855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前的本次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 ...
光库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3:18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晓明、杜文刚等 6 名交易对方购买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此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 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
光库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3:18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 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特此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形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晓明、杜文刚等 6 名交易对方购买苏州安捷讯光电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