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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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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3: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 有关规定,就贵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 ...
粤 传 媒: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6:3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3 楼整层及 31 楼 01、04 单元 邮编:510623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23, P. R. China 电话/Tel : +86 20 2826 1688 传真/Fax : +86 20 2826 1666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法律意见书 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 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 ...
ST新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6:33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099 致: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亚制 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 ...
太平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6 16: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 01G20240149-2 号 致: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太 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
华纬科技: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0 12:28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A 座 22 层 邮编:310020 电话/Tel : +86 571 5692 1222 传真/Fax : +86 571 5692 1333 www.zhonglun.com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 ...
克来机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克来机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1:15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 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及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 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 于 ...
欧莱新材: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1 11:49
电话 Tel: +86 755 8351 7570 传真 Fax: +86 755 8351 5502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致: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欧莱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胡燕华律师、史兴浩律师出 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 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 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广 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 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除特别说明外,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 ...
梦天家居: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9 11:28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德恒【杭】书(2025)第 05054 号 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20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5 致: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梦天家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 ...
燕麦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5 11:14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科会字(2025)第 022 号 致: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广 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