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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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迎来一揽子便利化政策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9-15 23:30
聚焦深化外商直接投资(FDI)外汇管理改革,李斌介绍,《通知》有四项安排: 一是取消FDI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FDI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直接 开立相关账户并汇入资金。 原标题: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迎来一揽子便利化政策 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 知》)。《通知》包括三方面内容: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和优化资 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按照系统集成、稳妥 有序的思路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充分调研了解银行、企业、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外 汇业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通知》,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资 针对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的具体举措,李斌说:一方面,扩大科创类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将全国 范围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 ...
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迎来一揽子便利化政策 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09-15 19:09
◎记者 常佩琦 一是取消FDI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FDI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直接 开立相关账户并汇入资金。 二是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FDI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 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相关资金可直接划转至相关账户。此项政策前 期已在部分省市试点,运行良好,现推广至全国实施。 三是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明确FDI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 取得的外汇利润,可以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 知》)。《通知》包括三方面内容: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和优化资 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按照系统集成、稳妥 有序的思路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充分调研了解银行、企业、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外 汇业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通知》,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
事关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国家外汇局最新发布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 2025-09-15 16:25
国家外汇管理局9月15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包括深化跨境投资 外汇管理改革、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等三部分内容。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活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答记者问表示,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 局按照系统集成、稳妥有序的思路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充分调研了解银行、企业、个人有关外商直接投资(FDI)、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 付等外汇业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通知,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于通知在深化FDI外汇管理改革方面的安排,李斌介绍,包括取消FDI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 内再投资,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 对于通知在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的举措,李斌表示,一是 ...
【金融街发布】国家外汇局:取消多项外资登记限制,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力促高水平开放
Xin Hua Cai Jing· 2025-09-15 15:05
新华财经北京9月15日电国家外汇局公布多项深化跨境投融资改革措施:取消外商投资前期费用及再投 资登记,便利科研机构接收外资,扩大高新企业外债额度至2000万美元,优化资本项目支付与境外个人 购房结汇流程,提升开放水平与资金便利。 全文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 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一)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 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并汇入前期费用资金,无需在开户前办理前期费用基本信息 登记。 (二)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在不违反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 合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 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再投资资金可以直接划至相关账户。 (三)允许外商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