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 Quan Zhi 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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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通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适应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 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扬州惠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 ...
惠通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 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管理,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 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考核 及解聘等任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注重德才兼备,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三) 熟悉并能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证券交易 ...
惠通科技: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 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 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 助。 第五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职责与分工 (六)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主要对财务资助事项的 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如适用); (七) 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应当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 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拟采取的措施, 并充分 说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 判断: (一) 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二) 被资助对象或者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 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 还款能力情形的;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惠通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 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扬州惠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研究和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 ...
惠通科技: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 平台,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 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 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 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 ...
惠通科技: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 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检查, 上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 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 原则上应当以现金 清偿。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 的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 的公司资金,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公司同一业务体系, 并有利于增强公司独立性 和核心竞争力, 减少关联交易, 不得是尚未投入使用的资产或者没有客观 明确账面净值的资产。 (二) 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对符合以 ...
惠通科技: 累积投票制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内部规章要求。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拟选任 的人数, 根据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初步提名, 由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 由董事会 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七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 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 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 的资料真实、完整,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 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第八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姓名、性别、 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 是否存在 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独立董事被提名人还应说明自己是否具有担任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被提名人的资料后, 应按《公司法》的规定, 认真审核被 提名人的任职资格, 经审核符合任 ...
惠通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 1/3 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 业人士。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况, 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 及时通知公司并辞职。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根据需要在董事会 ...
温州宏丰: 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5-070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按照 100.92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宏丰转债"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宏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 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宏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 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宏丰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转债",将按照 100.92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宏丰转债"二级市场价 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宏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 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5 ...
惠通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 会计专业人士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存在第七条情形的,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