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 Quan Zhi 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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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 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5-070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按照 100.92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宏丰转债"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宏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 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宏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 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宏丰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转债",将按照 100.92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宏丰转债"二级市场价 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宏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 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5 ...
惠通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 会计专业人士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除存在第七条情形的,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 ...
惠通科技: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具有以下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 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 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 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 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 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 并将 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 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 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 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 (七) 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 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八)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具有以下职权: (一) 监督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 协助公司制定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及各项内控制度; (二) 对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配备、任用和考核提出意见; (三) 参与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的编制; (四) 审核公司资金使用的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 等重大决策活动; 第一章 ...
惠通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 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
惠通科技: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 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 理, 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 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 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 善经营管理, 规避经营风险, 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 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 ...
惠通科技: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第一章 总则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 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原则上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 ...
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XSJ!1!2025070146!08-02!220880 江 苏微导 纳米科技 股份有 限公 司 向不 特 定 对 象 发行 可 转 换 公 司债 券 信 用评 级 报 告 项 目负责人 杨蕊彤 今 VZ na UZ nUgl SS XXSS CCOOmm 张智慧 夕戈 项 目组 成 员 评 级 总监 张明海 声彝 联 系 电话 ( ) 联 系 地址 上 海 市黄 浦 区汉 路 号 华盛 大厦 层 公司 网站 海 新 资 信 评 枯 投 资 服 务 有 司 踌孔 声 斯 犯评 声明 除 因本 次评 级事项 使 本评 级机 构 与评 级对 象构成 委 托关 系外 本评 级 机构 象 存 在 任 为 客观 公 正 的关 联关 系 本 评级 机 构与 评级 人 员履 行 了调 查和 诚 信义 务 出具 的评级报 告 遵循 了真实 客观 公 正 的原则 本 报告 的评 级结论 是 本 评级 机 构 依据 合 理 的 内部信 用 评 级标 准和 程 序做 出的 独立 判 断 未因 评级 对 象和 其他 任 何 个 响 改变 本次 级依 据 象 其相 提供 式 外 布 信息 相 关 信 息的 真 实性 准确 性 和完 ...
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 任相关职务,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58.8 万股,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8,474,978,037 股变更为 8,474,390,037 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 ...
三一重工: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致: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含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 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激励计划(草案)》以 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
上海机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配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配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配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4 年末差异化权益分配(以下简称"本 次差异化权益分配")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 (以下简称" 《回购规则》 ")、 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差异化权益分配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