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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通科技: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公司, 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 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或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 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 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境外子公司应在遵守驻地国(地 区)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本制度执行管理。 ...
惠通科技: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发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 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 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 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公司下属企业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内 ...
惠通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 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
惠通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规定, 以及《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结合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 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募集资金投资境 外项目的, 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 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二章 募 ...
惠通科技: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证券事务部负责 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十一条 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有关 文件, 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 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 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 并提 供相关资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 ...
惠通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适应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 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扬州惠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 ...
惠通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 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管理,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 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考核 及解聘等任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注重德才兼备,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三) 熟悉并能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证券交易 ...
惠通科技: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 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 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 助。 第五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职责与分工 (六)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主要对财务资助事项的 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如适用); (七) 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应当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 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拟采取的措施, 并充分 说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 判断: (一) 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二) 被资助对象或者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 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 还款能力情形的;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惠通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 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扬州惠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研究和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 ...
惠通科技: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3 16: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 平台,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 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 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 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