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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电子税务局开票流程有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15: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304060202000000000000 5 涉 税 鉴 证 鉴证服务 涉 税 鉴 证 6 纳税情况审查 鉴证服务 纳税情况审查 3040602030000000000000 7 其他税务事项代办 经济代理服务 3040802060000000000000 其他税务事项代办 其他税务代理 咨询服务 3040603040000000000000 α 其他税务代理 温馨提醒 1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为委托人提 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如实准确按照涉税专业服务 类别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2 具体操作与之前协议采集与发票开具操作一致, 但协议采集需要在开具发票之前,且协议采集成功 后过一天才可以完成发票与协议的绑定。 那么该如何报送协议呢? (1)登录电子税务局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入电子税务局页面,选择 【企业业务】,输入机构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 或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开电子税务局APP扫一扫 (2)报送服务协议信息 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 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如为税务师事务所,请在 该界面选择"税务师事务所管理"进入 ) 我要办税 ...
发票促合规 ▏关于特定业务发票开具,这些“特定信息”不要忘了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15: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建筑服务 必须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建 筑项目名称、跨地(市)标志等特定 要素。 特定信息-建筑服 备注体息 不动产销售 必须填写不动产地址、跨地 (市)标志、面积单位等特定要素。 备注信息 不动产经营租赁 必须填写不动产地址、租赁期 起止、跨地(市)标志、产权证书/不 动产权证号、单位面积等特定要 素。 货物运输服务 必须填写运输工具种类、运输 工具牌号、起送地、到达地、运输 货物名称等特定要素。 旅客运输服务 特定信息―旅客运输服务中 按需填写"出行人、有效身份证件 号、出行日期、出发地,到达地、 出行人证件类型、交通工具类型"等 信息,填写即展示,不填不展示。 供稿:青岛税务 审核: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来源 青岛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 缴已于2026年 ...
​春运抢票成功!铁路电子客票报销问题,答案全在这→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15:0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春节将至 已解锁归心似箭模式! 你买好回家的车票了吗? 1月19日铁路春运首日火车票 已经正式开始发售 铁路春运已进入购票高峰期 本次春运自2月2日起至3月1 3日止 为了方便旅客顺利报销 "秦小税"为大家整理了 铁路电子客票的 开具、查验、报销等相关问题 一起来看↓ 一、旅客如何取得铁路电子客票? 答:1.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 可通过 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 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 路电子客票)。铁路运输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2.铁路运输企业 通过 铁路12306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交付给旅客。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查 询、下载、打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二、纳税人取得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及进行用途确认? 答:国铁集团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税务数字账户 (以下 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同步传输给购买方。 购买方 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申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1: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发放给员工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通过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申报呢? 第 -- = >>>>>> 有单位办税权限的人员,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自然 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单位办税】。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待办 | | 手机APP | 帮助中心 | 下载服务 | 电子税务局 首页 我瘦力税 特色应用 单位才用 我要查询 八分服务 B B 在单位办税页面中,点击【扣缴申报】-【综合所得 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蓝色字样进入填写。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 | | | | | | | 帮助中心 下载服务 | 个人业务 | G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命 首页 | | 扣缴申报 > 综合所得申报 | | | | | | | | | 园 扣缴申报 | < | * 税款所属月份 | 2025年12月 | 簡 | | | SE#H E E F | 申报状态 未申报 | | | 人员信息采集 | | | 1. 收入填写 | | 2. 附责填写 | | | 3. 申报表报送 | | | 专 ...
不同劳务报酬收入人员个税都怎么计算?一张图让你看明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1: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02 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 额,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 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其中: ✓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 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 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 --- | --- | --- | --- | | | 纳税所得额 | (%) | | | 1 | 不超过36000元 | 3 | 0 | | 2 | 超过36000元至 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 3 | 超过144000元至 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 4 | 超过300000元至 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 5 | 超过420000元至 | 30 | 52920 | | | 660000元的部分 | | | | 6 | 超过660000元至 | 35 | 85920 | | | 960000元的部分 | | | | 7 | 超 ...
【实用】十问十答带你了解个人股权转让相关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1: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67号)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 号)第十五条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 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 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 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新政发〔2025〕72号及解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1: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新政发〔2025〕72号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结合新疆实际,现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不超过8000元的(含),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征 收个人所得税。 二、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经营所得,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不超过8000元的(含),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征 收个人所得税。 三、纳税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可以 选择其中 一个所得项目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不得重复享受 。纳税人 同时 有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四、各级税务、民政、财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开展政策解读,确保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落实到位。 五、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残疾、 ...
企业所得税的这些支出明确不得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1: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 编发: 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来源广州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我们公司刚 缴纳了一笔环保罚款, 这种行政罚款 这笔钱能企业所得税 可不能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吗? 根据税法规定,罚金、罚款。 都是不得扣除的项目。 原来如此, 看来企业所得税的 扣除项目还真是 大有学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e ୧୧୧୧୧୧୧ 6 政策速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 不得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收益款项 2 企业所得税税款 3 税收滞纳金 77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规 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 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是 ...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确认股权投资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1: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 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 57号) 规 定: 六、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 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 可以作 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 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 摘销, 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累计发生 巨额亏损, 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 且无重新恢复 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 营业执照文件; (四) 政府有关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 决定文件; (五) 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 或其他证明文件; (六) 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 材料; (七)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 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 (权益) 性损失的书面申明; (三) 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 投资期限届 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 目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 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四)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累计发生 巨额亏损, 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五)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1:30
来源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编辑 丨谷雨 校审丨毕卿、华正菊 审核丨王博 来源陕西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故策延续时间 2777 2026年1月1日 Kil 2027年12月31日 优惠内容 O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 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 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 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 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 × ·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 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 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 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 及的印花税。 · 对公相房经营管理里位购买任房作 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 · 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 议涉及的印花税。 ○契税 × ·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