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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发生跨区域变动,别忘记提出迁移申请!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01:3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全新推出 "电税小 课堂" 栏目。专栏聚焦纳税人日常办税痛点、难点,围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最新功能模块,逐项拆解高频涉税业务操作步骤、注意事 项,助力纳税人轻松实现"多跑网路、少走马路",有效规避涉税风险,为企业长远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今天 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 " 纳税人跨区域迁移 "?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流程办理。 三、功能路径 1. 【我要办税】一【综合信息报告】一 【身份信息报告】一【跨区域迁移申 请】。 2. 我的提醒。 3. 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四、操作步骤 (一) 跨区域迁移申请–非市监户跨市区迁移 0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 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 告】—【跨区域迁移申请】功能路径点击 ...
疑难解码器​ ▏企业购买二手房,计提折旧这样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15: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供稿:青岛税务 审核: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来源 青岛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银税互动"是在依法合规、企业授权的基础上 税务部门向银行机构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 > 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 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诚信纳税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贷款流程 企业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并签署税务信息查询授权书 l 银行获得授权查询其纳税记录 官 ) 贷款审批 B 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U 三、申请条件 企业在税务部门确认登记信息,在税务部门登记且纳 税信用良好: 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B、M级 IL > 稳定缴纳税款 > 按期提交财务报表 未受到税务处罚 n 信用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您可以在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的范围内,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 为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纳税 ...
在海南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路权,这笔赔(补)偿费这样申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13:0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别别忘忘记记给给蓝蓝色色柳柳林林财财税税室室加加个个星星标标 ★ 来来源源||海海南南税税务务 二、怎么申报缴费? 手机就能办! 现在电子税务局APP直接搞定!操作超简单, 只需三步: 第一步:缴费义务人在发生占用、损坏路产 行为后,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应缴赔 (补) 偿费金额,缴费人根据交通运输部门出具 的费款确认单或一般缴款书,登录电子税务局 APP,点击【办&查】功能进入【特色业务】中的 "路产路权赔偿费申报"模块,点击【路产路权 赔偿费申报】。 办税进度及 律面临 电子税务局 De 路产路权赔 补偿费申报 0 (3 (2) 第二步:输入文书电子票号(由交通运输部 门提供,即系统预生成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 缴款书》左上角的缴款码),查询确认缴费。核 对待缴费信息无误,点击【确认申报】进入到下 一步,选择申报类型、联系电话等信息,最后点 击【确定】键完成申报。申报后可通过点击页面 的【立即缴款】进行费款缴纳,也可通过"申报 缴纳"→"税费缴纳"模块进行缴费操作。对于 自然人缴费人,APP支持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 支付。单位缴费人,APP支持三方协议扣款、支 付宝和微信支 ...
停工留薪期可享哪些待遇?时间如何确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12:4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停工留薪期 是职工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 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停工留薪期可享哪些待遇?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 除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外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 若该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 仍需治疗 ,可以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如何确认? 停工留薪期一般以职工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起算 工伤停工留薪期计入年休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 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以及 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 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本期编辑:王瑶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 ...
2026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如何操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10:2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注意啦 2026年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确认 自2025年12月1日开始 纳 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一 确认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七项。 为什么要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九条规 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 每年12月份 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 人。纳税人 未及时确认的 ,扣缴义务人于 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 ,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在个 人所得税App如何操作? 一起往下看! 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去确认】进入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界面。 也可直接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重点服务推荐-【我要填报】或【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页面。 三 依据提示"将带入 ...
12月31日截止!换购住房能退这笔钱!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9:1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t - - - - - - - - 01 - 换购住房退税优惠是什么?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 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 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02 退税金额怎么算?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 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03- 住房转让金额如何确定? 以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 的市场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 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 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来源:内蒙古税务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责编:晨阳 编审:塔娜 来源 内蒙古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 ...
企业变更人员一件事操作指南(第一期)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8:3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答:您需要先在市监部门变更相关信息,再变更税务相关信息。目前法定代表人信息已实现自动变更,无需纳税人进行操作。 未进行实名认证的法定代表人,请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江苏 )"自然人业务"下"用户注册"模块完成实名认证操作。 答: 方式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 ①法定代表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 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进入模块。 | 全国统一般陪电子脱男周 6 江苏 | | 我都心啦 我要否用 全会服务 就后特色 | | | | --- | --- | --- | --- | --- | | 数量分程 | (图),),M-922 | 最近使用: | 窗不分類州風 等保存及用物。 | × | | SERVE | | | | | | 进展交用 | 最给您要加盟 | | | | | | 新台国民文官网出版社会主体 | 北昌网之命导公告组示备 | 企画 发行古标准 | | | N/B+GZ/C/R/A | 展区地工修中语 | 公中国际图片区电脑图 | | | | 证明开展 | 影 ...
政策适用说​ ▏小规模纳税人注意,增值税免税收入这样填省心不踩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6:44
Group 1 -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tax declaration process for small-scale taxpayers, specifically focusing on the filling out of the VAT and additional tax declaration forms for those with quarterly sales of less than 300,000 yuan [3] - It highlights the exemption for small-scale taxpayers when issuing ordinary invoices, detailing how to report exempt sales in the appropriate sections of the tax declaration form [3] - The article also mentions the reduced VAT rate of 1% for taxpayers with quarterly sales exceeding 300,000 yuan, and how to report the corresponding tax reduction in the declaration [3] Group 2 - The article provides guidance on the special additional deductions for continuing education, allowing taxpayers to deduct up to 8,400 yuan in a year if they meet certain criteria [10] - It specifies that taxpayers do not need to retain documentation for continuing education deductions but must keep relevant certificates for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11] - The article clarifies that taxpayers who terminate their continuing education must inform the tax authorities or withholding agents about the changes [13]
手把手教您系列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填报的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6:31
"; 第 二 步 选 择 " 子 女 教 育 " 之 后,选 择 相 应 的 扣 除 年 度 点 击 " 确 认 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图片 2026年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今天,我们梳理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填报的操作步 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一步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首次填报的操作步骤 + 手把手教您系列 + 首次填报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选择"扣除比例"; 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第六步 第七步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第四步 点击选择"子女信息"; 第三步 "; 第 五 步 子 女 信 息 添 加 完 成 后,填 写 " 子 女 教 育 信 息 来源 北京西城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
建筑企业跨区域提供服务需要预缴哪些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1:4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 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 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 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 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 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 (二)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 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 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 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 (市、区) 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 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注意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 (市、区) 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 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 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7号印发)。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