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an Huitong Advanced Materials (83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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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833751)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9 16:00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 ...
惠同新材: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2024-09-06 09:19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董事熊立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9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收到董事曾鹏恺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9 月 5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刘月娥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9 月 5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
惠同新材(833751) - 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2024-09-05 16:00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 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熊立军先生、曾鹏恺先生、刘月娥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同时,衷心感谢他们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董事熊立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9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
惠同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4 09:58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其他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先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371,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73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 ...
惠同新材: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4 09:55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 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惠同新材(833751)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3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其他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371,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73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 ...
惠同新材(833751) - 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2024-08-13 16:00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原因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惠同新材: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经事后审核,《惠同新材:2024 年半年度 报告》中 "资产负债表"之"存货"项目下的子科目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 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 项目 | 2024 年 | 6 月 | 30 | 日 | 2023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存货 | | | 86,635,100.06 | | | 8 ...
惠同新材(833751)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3 16:00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 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2024-07-26 11:07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 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魏少锋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 出席持有人 42 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39 人,代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490,000 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87.50%。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 (1)魏少锋得票数 540,000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10.20%, 当选。 (2)龙艳芬得票数 450,000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1.84%, 当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 ...
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2024-07-26 11:05
更正前: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原因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经事后 审核发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二、更正的具体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届满,所有持有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 解除限售的份额全部解除限售,即解除限售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