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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836149) - 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2 16:00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结合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
旭杰科技(836149)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海军
2024-04-02 16:00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赵海军作为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等,积极出席 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董事会 | | | 股东大会 | | | --- | --- | --- | --- | --- | --- | | | 出席次数 ...
旭杰科技(836149)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02 16:00
RSM 容诚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25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nof.gov.cn)"进行变频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e.nof.gov.cn)"进行变频 。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杰科技或公 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 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1-3 | | 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4-11 | | | | | | rgy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1258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鉴证报告仅供旭杰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旭杰科技年度报告必备 ...
旭杰科技(836149)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02 16:00
Suzhou Jcon Building Technology Co., Ltd. (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方面: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金额 | | --- | --- | --- | --- | | 1 | 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 | 33,003.86 | 8,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 | 3,000.00 | | | 合计 | 33,003.86 | 11,000.00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
旭杰科技(836149)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
2024-04-02 16:00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刘勇作为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 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 ,积极出席 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针对部分议案发表独立 三、参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 ...
旭杰科技(836149)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2 16:00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7 年审 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55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6,287.74 万元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 ...
旭杰科技(8361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2 16:00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 2023 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勇、赵海军、何群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勇先生担 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召开审计委员会。 三、2023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 ...
旭杰科技(83614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6:00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袁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工作报告就 2023 年经营情况及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 提出了 2024 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旭杰科技(836149) - 2023 Q1 - 季度财报(更正)
2024-04-02 16:0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3 was ¥75,159,667.76, representing a 28.99% increase compared to ¥58,269,944.88 in Q1 2022[2]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Q1 2023 was ¥787,355.50, a 77.36% increase from ¥443,925.69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1,596,356.56, with a significant increase compared to a loss of ¥208,304.08 in Q1 2022, marking an increase of 866.36%[6]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improved to -¥4,567,330.85, an 81.43% improvement from -¥24,600,695.11 in the previous year[2]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remained at ¥0.01, unchanged from the previous year[2] - 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equity based on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0.46%, up from 0.22%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 The total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amounted to ¥2,989,076.57, which included government subsidies of ¥408,925.78 and a reversal of impairment provisions of ¥2,568,381.49[6] - The net amount of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after tax was ¥2,383,712.06[6] Reporting Corrections - The company has acknowledged the correction of its Q1 2023 report due to miscalculations related to non-operating income[2] - The company expressed apologies for any inconvenience caused to investors due to the corrections made in the financial report[6]
旭杰科技(836149)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02 16:00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 料,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形成如下结论: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