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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2024-12-23 13:56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 柯 潘 哲 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方 苏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杰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旭杰科技重大资产购买 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公司同意《旭杰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旭杰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5 3、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审阅机 构。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 司 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 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 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 聘请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4、 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 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廉洁从业 ...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法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48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法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重组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4、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发布《苏州旭杰 ...
旭杰科技: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 交易对方 | 住所或通讯地址 | | | --- | --- | --- | |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高新区紫金路 | 号 90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声 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 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 同时刊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旭杰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 ...
旭杰科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所及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做的声明及释 义同样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法律意见书 专项核查意见 致: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根据 与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 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杰科技"或"公司")拟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中 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7%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旭杰科技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旭杰科技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 (2024 年 8 月 28 日)前六个月至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披露之前一交易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 ...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说明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1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中 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 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义务。 特此说明。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 ...
旭杰科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为旭杰科技出具《江苏益友天元事务所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并就 旭杰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本专项核 查意见。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所及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做的声明及释 义同样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
旭杰科技: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2024-12-23 13:56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3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旭德")47%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中新旭德 51%股权, 中新旭德将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说明。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杰科技"或"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持有的 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旭德")47%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 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 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 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