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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4-12-23 13: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 司相关的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 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东吴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 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 ...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44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 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特此说明。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 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或"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益友天 元"),审计机构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评 估机构系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诚")。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就本 ...
旭杰科技:公司章程
2024-12-20 12:07
公司文件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 总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1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22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30 | | 第一节 | | 董事 30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33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4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41 | | 第一节 | | 监事 41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43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 ...
旭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2:07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9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丁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刘勇、赵海军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丁杰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
旭杰科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2:07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薛静怡、王一达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 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并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用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陈述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 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
旭杰科技: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2024-12-20 12:07
根据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相关议案。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公司章程,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6 特此公告。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
旭杰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2:07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0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袁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 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