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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2025-07-29 11: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决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合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 构,行使《公司法》及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三名,所有委员均自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现任非执行董事中产生,其中 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超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具备会计 专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该等会计专业须符合《上市规则》 《监管指引第 ...
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2025-07-29 11:4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 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 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均自公 1 司现任董事中产生,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超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非执行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 任,并由其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四至第六 条规定决定新的人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薪酬委 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 ...
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2025-07-29 11:4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分别简称为"联交所"和"上 交所")的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关联交易业务,保证 关联交易的规范公平合理和有关信息统计的完整性与及时 性,以及对外披露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提高本公司的治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公司的子 公司包括(一)其全资子公司,(二)其直接及/或间接控 股合计超过 50%的公司,(三)控制董事会大部分成员组成 的公司,以及(四)其他根据适用财务会计准则,纳入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 "各公司")。 1 第三章 适用法规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联交所和上交所) 的有关证券或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规则")及本 公司章程(以 ...
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2025-07-29 11:4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远海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包括派发年终股利的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 ...
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2025-07-29 11:4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条 为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实现董事、高管人员 选聘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 事会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管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 (三) 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到七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均 自公司现任董事中产生,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超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非执行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 ...
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2025-07-29 11:4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超过半数。 第四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含本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本数) 1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 的能力和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合称"《股票上市规则》")《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评估公司的风险和合规管理状况,提 出完善公司风险和合规管理的建议,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向 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会任命,负责主持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 ...
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2025-07-29 11:4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投资战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健全 投资战略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投 资战略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投资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 及可持续发展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投资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九名委员组成,所有委 员均自公司现任董事中产生,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 1 - 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投资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 第六条 投资战略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 至第五条 ...
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2025-07-29 11:4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能,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 决议,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 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五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委员会的活动。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责时,由主席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主席未指定时,由 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 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 ...
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发关于公司非执行董事离任的公告
2025-07-29 11:45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5-040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梁岩峰先生的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 梁岩峰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经营。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梁岩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梁岩峰先生已确认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 他与其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公司股东。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执行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收到公司非执行董事梁岩峰先生递交的辞呈。梁岩峰先生因年 龄原因退休请辞公司非执行董事、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 到期日 | 离任 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
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9 11:45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4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 "中远海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以 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 的监事 3 名,有效表决票为 3 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查,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并按照规定程序对《公司章程》(含附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1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取消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