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S(0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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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06613) - 临时股东会会议通告
2025-08-26 00:1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Lens Technology Co., Ltd.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13) 7. 審議及批准修訂《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議案。 特別決議案 以下第1至2項特別決議案互為條件,須待該等特別決議案均獲通過,方可通過。因此,第 1至2項特別決議案中倘任何一項決議案不獲通過,第1至2項的所有特別決議案均不會獲通 過。 1. 審議及批准關於變更註冊資本的議案; 2. 審議及批准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普通決議案 – 1 – 3. 審議及批准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4. 審議及批准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5. 審議及批准修訂《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議案; 6. 審議及批准修訂《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及 臨時股東會會議通告 茲通告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謹訂於2025年9月15日( 星期一 )下 ...
蓝思科技(06613) - 变更註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
2025-08-26 00:08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 如對 本通 函任 何方 面或 應採取 之行 動有 任何 疑問 ,應 諮詢 閣下 之股 票經紀 或其 他註 冊證 券商 、銀 行 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 已出售或轉讓 名下所有藍 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 股份,應立即 將本通函連 同隨附之代 表 委 任 表 格 送 交 買 主 或 承 讓 人 , 或 經 手 買 賣 或 轉 讓 之 銀 行 、 股 票 經 紀 或 其 他 代 理 商 , 以 便 轉 交 買 主 或 承 讓 人。 香港 交易 及結 算所 有限 公司及 香港 聯合 交易 所有 限公司 對本 通函 的內 容概 不負責 ,對 其準 確性 或完 整性亦 不發 表任 何聲 明, 並明 確表示 ,概 不對 因本 通函 全部或 任何 部分 內容 而產 生或因 倚賴 該等 內容 而引 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ens Technology Co., Ltd.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13) 本封面所用詞彙與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謹訂於2025 ...
蓝思科技(06613) -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建议修订
2025-08-25 14:5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Lens Technology Co., Ltd.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13) 《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的建議修訂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 (1)條作出。 根 據《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公 司 法》」)、《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辦 法( 證 監 會 令〔 第 226號 〕)》及《上市公司資料監管指引第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 2025年修訂 )》的相 關規定,結合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實際情況,監事會的職權轉由本 公司 董事(「董 事」)會(「董 事會」)審 計委員 會行使。 本公司 擬對《藍思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章 程》(「《公司章程》」)中相關條款亦作出修訂,並相應修訂本公司的《藍思 ...
蓝思科技(06613)公布中期业绩 归母净利约11.43亿元 同比增加约32.68%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14:55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reported total revenue of approximately RMB 32.96 billio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about 14.18% [1] - Gross profit was approximately RMB 4.305 billion, up by about 17.82% year-on-year [1]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pproximately RMB 1.143 billio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about 32.68% [1] -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RMB 0.23, with a cash dividend of RMB 1.00 per 10 shares (including tax) [1] Business Segments - Revenue from the smartphone and computer segment reached RMB 27.185 billion, growing by 13.19% year-on-year [1] - The company maintained its leading position in the market for glass, ceramics, sapphire, and metal components, successfully preparing for the mass production of several flagship smartphones [1] - The personal computer business benefited from a market demand recovery, with both production and sales increasing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year [1] Automotive and Smart Devices - Revenue from the smart automotive and cockpit segment was RMB 3.165 billion, mark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6.45% [2] - The company leveraged its vertical integration capabilities and global production layout to deepen its technology and market penetration in smart cockpit products [2] - Key product lines such as central control modules, intelligent B/C pillars, and wireless charging modules achieved significant volume growth, with mass deliveries already realized [2] - The ultra-thin laminated car window glass is positioned as a strategic innovation, successfully integrated into the mass production systems of leading domestic car manufacturers [2] - Revenue from smart headsets and wearable devices was approximately RMB 1.6466 billion, up by 14.74% year-on-year [2] - The company has full-stack solution capabilities for optical lenses, structural components, and assembly of smart wearable devices, achieving breakthroughs in core processes [2]
蓝思科技(066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4:55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四條 除董事長外的其他戰略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的全體董事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戰略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負責主持戰略委員會工作,由董事長擔任。 戰略委員會委員的任職期限與其董事任職期限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委員任期屆滿前,除非出現《公司法》《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規則》或本工作細則規定不得任 職 的 情 形 , 不 得 被 無 故 解 除 職 務 。 期 間 如 有 委 員 因 辭 職 或 其 他 原 因 不 再 擔 任 公 司 董 事 職 務,其委員資格自其不再擔任董事之時自動喪失。董事會應根據《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細則 增補新的委員。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競 爭力,提高重大投資決策的效益和決策的質量,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董事會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 ...
蓝思科技(06613.HK)将于10月24日派发中期股息每10股1元

Jin Rong Jie· 2025-08-25 14:54
Group 1 - The company Lens Technology (06613.HK) announced a mid-term dividend of 1 yuan per 10 shares, to be distributed on October 24, 2025, for the six months ending June 30, 2025 [1]
蓝思科技(066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4:54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應佔大多數,且至少 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召集人 )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擔任,負責主持提 名委員會工作;主任委員( 召集人)由半數以上委員推舉,並報請董事會批准產生。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董事、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 選 聘 工 作 , 進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 , 公 司 董 事會 根 據《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 以 下 簡 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藍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擬定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 ...
蓝思科技(066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4:54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 酬 管 理 制 度 , 進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 , 公 司 董事 會 根 據《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 以 下 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證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藍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研究制訂公司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並提出建議;負責研究制訂和審查公司董事和高級管 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第 三 條 本 工 作 細 則 所 稱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是 指 董 事 會 聘 任 的 總 經 理 、 副 總 經 理 、 財 務 負 責 人、董事會秘書及董事會認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未在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 細則的考核範圍內。 第二章 產生與組 ...
蓝思科技(06613) - 海外监管公告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08-25 14:5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Lens Technology Co., Ltd.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13)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茲載列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 及巨潮資訊 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群飛 香港,2025年8月25日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略) 第三条 | (略) 第三条 |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 | | 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 | | | 会成员 ...
蓝思科技(066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4:53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決策功能,提升內部控制 能 力 , 進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 , 公 司 董 事 會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 》( 以 下 簡 稱 「《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 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藍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披露、 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內部控制。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所作決議,必須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第四條 審計委員會根據《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細則規定的職責範圍履行職責,獨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門干涉。 第二章 產生與組成 第五條 審計委員會由至少三名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立 非執行董事應佔大多數,且至少有 ...